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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记者从江苏省文化旅游局获悉,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促进文化和旅游若干措施》,包括3个方面12条措施,推动“供给侧”再发力,全省文字面旅游。

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扩大比较有效、高质量的供给方面—

吸引高级景点、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等建设小剧场,推出实景演艺项目,到2022年培养具有地域品牌曝光度的2-3个旅游演艺精品项目。

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要项建设区建设为牵引,开发以运河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产品和路线,打造“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旅游企业品牌。

支持无形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的开发,深入开发具有江苏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利用南京被评为“世界文学之都”、扬州被评为“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等契机,打造了国际文化旅游融合快速发展的企业品牌。

在实施惠民便民措施,挖掘群众费用潜力方面—

推进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景区农村景区实行淡季运价和非周末甩卖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花季文化旅游,花费月资数字旅游体验等活动。

宣传景区订票制度,合理严格落实最高日游客数量规模,到2022年全省高级热门景点、热门文博会场全面实施订票制度。

试点建设“分时制行人天堂”,到2022年建成30多个省级夜间旅游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旅游费集聚区。

推进海外江苏省旅游宣传中心建设,到2022年建成12-15个海外江苏省旅游宣传中心。

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保障支持力度方面—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高质量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供应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完善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国有文物机构文创产品开发,完善开发、营销模式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快速发展示范区,建成2-3个国家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快速发展示范区。

推进国际费用中心城市建设,到2022年建成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费用试验机构、10个示范机构。

附有交流道记者的奇

标题:“江苏出台“12条”举措,为各个方面提升文旅花费“保驾并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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