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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完善粮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粮食领域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履行领域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苏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近日创新了创优监管办法,首次将粮食收购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作为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重要副本,在各市区范围内收购
对粮食收购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主要针对新发行《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审计资格的公司。 在领取或核查粮食收购许可证时,上述单位自愿提供信用承诺书,在比较有效地满足粮食收购条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及时结算粮食收购价款、认真落实收购政策要求、切实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等方面作出承诺,依法
在粮食领域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可以比较有效地提高监管绩效,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比较有效地提高粮食收购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信用自律意识。 接着,苏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公司的信用承诺管理,将公司的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不断丰富信用副本。 并与“双随机”监督检查冲压检查工作紧密结合,为稳步推进事件中的事后监管,积极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标题:“面向粮食收购主体苏州首推信用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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