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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南都记者从韶关市曲江区法院获悉,韶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员朱美华骗取虚构入股当事人240多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和浪费。 前几天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10万元。

年3月至年4月间,朱美华以所属公司入股运营客车可以分红的事实为虚构,每股投资1.6万元每月分红900元,或每股投资2万元每月分红1000元的形式,公公婆婆、岳母、 [ ]购买了近40万元的房子,光是装修就花了近70万元,相继更换了5辆轿车。

“女公务员骗公婆、闺密240多万 一审获刑13年”

年4月15日,朱美华因未能填补漏洞而自首。 据韶关区法院审理,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公司入股可分红的事实,骗取他人入股共244.9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未退出非法所得,依法予以重罚 有自首情节,且为初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女公务员骗公婆、闺密240多万 一审获刑13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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