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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若干措施》,从鼓励个体经营快速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新就业形式快速发展、提供低价理财网站支持、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加强社会保障补贴政策等14个方面进行了多

“江苏14项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若干措施》确定,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要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 进一步降低个体工商户网上创业就业价格,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 鼓励各类小型网络经济区块的快速发展,积极支持个人文化创意经济、网红经济、直播经济等新经济形态的快速发展。 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经营者。

“江苏14项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越来越多地开发养老、保育、心理疏导、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就业岗位。 推进非全日制劳动者比较集中的保养绿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装饰等领域的质量提高。 积极建设扶贫工厂、扶贫工厂,吸引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困难者等在家就业。 支持微商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多种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探索适合个人职业快速发展的医疗、教育等领域多点执业的新模式。

“江苏14项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带动智力健康养老服务、智力交通、智力教育、网络零售、网络娱乐等领域快速发展。 鼓励互联网平台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

《若干措施》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期间、不必要的事务空期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所,优先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 这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规定给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折扣。 新建双创示范基地,为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用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积分群体和返乡创业人员。

“江苏14项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在政府指定地点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无需依法取得许可的平民劳动活动的,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经批准侵占道路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支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灵活招商引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离职创办公司。 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新闻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柜专栏和网上兼职市场,免费发布供求新闻。 指导公司开展规范的用工荒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诉求的公司准确有效地匹配人才。

“江苏14项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积分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培训范围。 支持各类高校、培训机构、网络平台公司开展养老、保育、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新型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上述培训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助金和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助金。

“江苏14项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畅通就业人员的参保渠道。 在我省户籍和我省就业、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外省户口的,在我省缴纳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年以上,可以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无用工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我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等级的缴费工资基数。 用人单位为其非全日制职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的2名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非全日制职工,各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以个人身份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因年缴费困难每月未缴费的,可以在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缓缴期免收滞纳金。

标题:“江苏14项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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