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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澎湃信息( thepaper )观察到,近期教育部官网公布“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答复》指出,“改革我国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机制,赋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的启示 下一步,教育部将充分采纳你的建议。 ”

“可否“给予导师决策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在《答复》中,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年下半年,以教育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的名义印制了《关于加快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快速发展的意见》。 必须确定提交,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巩固培养单位的主体责任。 培养单位要完善质量管理和保证制度,引出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价和答辩、学位评定等重要环节,落实全程管理责任,细化加强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权责。 推进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价意见公开等制度,合理制定学位授予相关科研成果要求,打破“只论文”的趋势。 完善质量评价机制,打破“五唯”评价方法。 聚焦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健全分类多维度质量评价体系,转变非科学评价方向。

“可否“给予导师决策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二是今年下半年,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巩固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的责任,、 指导学位授予单位实施研究生培养全程评估制度,分类制定不同学科或不同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考核规则和考核方法,如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出题和中期考核等重要方面的考核筛选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方法,落实监督责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比较有效性。

“可否“给予导师决策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第三,教育部正在全面推进教育评估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叠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比较不同主体和非班级、不同类型的教育优势,改进结果评估,加强过程评估,增值评估 在致力于“唯分数、唯升学、唯学位、唯论文、唯论文、唯帽子”宿疾、打破绝症的工作中,学生评价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方案公布后,相关文件也一并提交,落实“破五唯”的具体要求。

“可否“给予导师决策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4年下半年,以教育部名义印制《研究生指导行为准则》,确定研究生导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则和人才成长规则,并按材料进行教育; 综合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实习实践活动的开题、中期考核等重要节点的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可否“给予导师决策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澎湃消息称,其中《关于加快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快速发展的意见》于本月由教育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

标题:“可否“给予导师决策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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