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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严禁减少高中日常考试超标教学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了《关于推进新时期普通高校培养人员方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课程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创新、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针对其中备受瞩目的考试和招生制度,《意见》确定对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的考试科目进行选择性考试。 考试复印件是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复印件,必须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
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学校
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操作
在课程实施方面,《意见》提出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各省区市要结合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到2022年全面实施新课程,采用新教材。
有组织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校长教师全员培训、中西部贫困地区专项培训。 选定几所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进行校长的强制交流和培训,支援脆弱的高中。 选择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学校,发挥领导作用。
完善学校的课程管理。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3年各学科课程,共建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学生实验等课程。 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一般职务的融通。 严格学分认定管理,未按照课程要求完成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严禁超标教育机构有偿补课
减少高中统一考试和日常考试
在教育管理方面,《意见》指出要有序推进选课分级。 适应普通高校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取决于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评选课要求和学生趣味性。
必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 提高工作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工作,适度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工作。
必须优化教育管理。 完善普通高校教育管理规范,落实市县监管职责,加强教育常规管理。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实行超课征费教育,加快课程进度,严禁提前下课,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课负担。 减少高中统考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观察,认真做反馈,诱惑教学改进。
高中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考试
科目大致在4科以下
在考试和招生制度方面,《意见》强调,一方面要规范学业水平考试。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首要验证的是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科目均实行合格性考试,考试复印件为必修复印件。
省级统一组织举办的合格性考试必须在学期期末安排,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大致不超过4科。
高校招生录取所需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复印件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复印件,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必须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制定考试大纲。
此外,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 为了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机制,高等学校必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的基本需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的学生选拔情况,不断完善专业选拔课的要求。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的优势,研究制定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法,并尽早向社会公布。
文/本报记者雷嘉
改革目标
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更加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健全。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适应学生全面个性快速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分级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学评估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教师办学条件比较有效,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突出
标题:“国办印发意见:减少高中日常考试 严禁超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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